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分家析产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
拆迁利益如何分配?分家析产纠纷怎样解决?婚姻家事律师亲办案例介绍

拆迁利益如何分配?分家析产纠纷怎样解决?婚姻家事律师亲办案例介绍

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首先,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法院可以为个人财产继承公证吗?

法院可以为个人财产继承公证吗?

易轶律师表示:法院是不可以为个人财产继承公证的,公证应该到公证机构处。
分家析产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分家析产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表示:分家析产协议处分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实质是对家庭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遗嘱处分的财产是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会引起物权所有权变更。
北京婚姻律师解答:房产赠予与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婚姻律师解答:房产赠予与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著名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解答: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赠与,这两个都属于民法中的词儿。两个词语,叫法不一样,很显然,产生的法律后果肯定也不一样。原则上,赠与是赠与,婚前财产约定是婚前财产约定。不是一码事。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出资是赠予还是借贷?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出资是赠予还是借贷?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易轶律师解答: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一旦子女离婚,父母一方主张借款要求返还出资款,子女配偶一方坚决否认,这种情况目前越来越多,部分法院以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购房为由,认为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购房款不过是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款,父母有权随时要求归还,支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子女与其配偶共同归还。
离婚时男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男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北京资深婚姻律师易轶律师表示,首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解答: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解答: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北京著名婚姻律师易轶律师综合说明:因为民法典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前财产的形式变更不会影响其属于婚前财产的本质,因此,若婚后购买的房屋款项完全来源于婚前财产,该房屋可能仍被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而无需分割。
易轶律师谈婚姻: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和赠予有什么区别?

易轶律师谈婚姻: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和赠予有什么区别?

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提醒大家:涉及到房产时,即使双方签订的是《婚前财产约定》,也会当作《赠与协议》来处理。所以,夫妻签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后,不管房子是不是过户,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为了稳妥起见,最好办理一下过户手续。
离婚冷静期内,新产生的财产、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冷静期内,新产生的财产、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冷静期对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或终结具有特殊含义:其一,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其二,双方进入离婚冷静期时,均已对可能离婚的后果有着明确的预期,该冷静期有别于双方日常婚姻存续期。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剖析婚前财产如何公证?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剖析婚前财产如何公证?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需要提示的是,一般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男女双方均需要到场。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财产分割、婚姻状况等公证事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时,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婚前买房婚后拿到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吗?易轶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婚后拿到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吗?易轶律师解答

易轶律师表示,如果夫妻一方自愿在结婚时或婚后自愿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则视为其将自己原先对于房屋的权利部分赠与给了另一方,那么依据我国物权公示公信的原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北京婚姻律师解答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北京婚姻律师解答

但是根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