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纪女士与金先生于2008年结婚,育有一子,现年13岁。
婚后,因金先生性格极端、大男子主义严重,独掌经济大权,二人经常发生矛盾,并多次对纪女士实施家暴,且还有出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
在这样的重压之下,纪女士身体和精神都备受折磨。
本以为只要自己忍让就能换来家庭的平静,不想金先生去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纪女士来到了家理寻求帮助。
家理指派易轶律师、徐天驰律师办理该案。
两位律师通过与纪女士的多次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的情况以及纪女士的状态。
两位律师为纪女士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同时也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
在两位律师专业指导与不懈努力下,最终本案调解结案。
纪女士不仅摆脱了这段不幸的婚姻,还获得了应有的经济补偿以及自己和孩子的生活保障。
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纪女士特意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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