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未抚养子女,那么法律规定了离婚子女赡养父母义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义务是永久的,且不因离婚而消除。已成年的子女不履行离婚子女赡养父母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事实上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完全不同。因此即使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子女长大成人的义务,子女对父母依然有赡养义务。血亲关系在法律上是隔绝不了的。如果还有其它关于子女赡养的问题,也可咨询相关专业离婚律师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