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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姓名问题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7-06 13:28:41

  想要婚姻生活幸福长久,离不开妥协,争锋相对的婚姻生活是难以维持很久的,即使面对离婚,有时候也需要彼此妥协。关于离婚子女姓名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离婚子女姓名问题即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可以独自给子女改姓,一般来说,离婚子女改名需要离婚双方协商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离婚想变更子女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才行,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

  如果想变更姓名要等子女成年后,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关于离婚子女姓名问题,,如果您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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