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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又离婚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7-12 17:22:15

     再婚现象在当前社会越来越普遍,但往往由于继承等种种随之而来的问题,再婚后又离异,继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又享有继承权呢?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继承权时必须具备“有扶养关系”这一条件,而扶养关系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指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照顾、教育等,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照料等形成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综上所述,若是再婚父母与子女间已经产生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是即使继父母之间利益,子女仍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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