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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8-03 13:26:43

  随着离婚家庭的不断的增加,婚姻中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显现,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日益增多,但是对于法律知识有限的人来说,似乎很难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整理了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抚养权可由一方和另一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考虑孩子年龄、意愿,以及双方的各自经济条件、道德品质等综合条件,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

  法院在审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子女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例如母亲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传染病或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等;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例如母亲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母亲的品行不端、对孩子有暴力行为,或者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亲自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对于二至八周岁的孩子来说,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会视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来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决抚养权的依据主要是孩子的意愿。孩子想跟谁,抚养权通常就会判给谁。在证明孩子意见时,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会适用不同的方法,常见的方法是前往孩子的学校亲自问孩子的意见,也可能让孩子在法庭上接受询问,或者让当事人提供证明孩子意愿的视频。

  专业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提示,总之证明孩子意见的方法比较灵活,法院会考虑尽量不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关于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请及时反馈给专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业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团队给您制定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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