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离婚子女

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分析,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权归女方,离婚后还能变更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8-26 14:29:56

  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就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经过充分的协商,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往往有人在离婚后就后悔了,又想要抚养孩子,那么,夫妻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离婚后男方还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遵循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分析,父母离婚后,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属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情况下直接由母亲抚养。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要求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无法保证子女基本生活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协商确认由父亲抚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拥有抚养权的母亲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虐待殴打子女的,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母亲因意外瘫痪或残疾,无法抚养孩子的,为了婴儿的合法权益应当由父亲抚养;

  4、父母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由父亲抚养最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如母亲离婚后居住环境不稳定等。

  北京离婚律师补充一点,父母双方离婚后,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变更抚养权时要注意:

  双方离婚后子女满八周岁了,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母亲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男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不同意协商变更时,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双方协商孩子由男方抚养,如果协商行不通,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向法院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行为事实。

  北京离婚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经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离婚律师告诉大家,在内的抚养权变更后,对应的抚养费也应该作出变更,但是由于社会发展很快,原先约定的抚养数额无法满足孩子当前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在原先约定的基数上再增加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如果协商一方不同意增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北京离婚律师再强调一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也有权利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的,

  如原先约定的抚养费无法维持子女当前实际的生活需求,或者因子女生病住院需要花费一大笔医疗费,以及孩子升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如果父母一方拒绝支付的,子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查明事实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全部解答,北京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如果您有涉及变更抚养权的纠纷,您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北京婚姻律师建议您可以在北京离婚律师在线咨询中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在线帮您解决遇到的问题,您也可以到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咨询婚姻律师易轶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离婚子女抚养权,专业离婚律师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