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婚姻生活不幸福,也没有必要委曲求全,也不要忙着否定自己,痛哭流涕也是没有用的,冷静下来,理智分析现状,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正确的。以下是关于离婚后独生子女证归属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证归带孩子的一方。如果原先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可继续享受50%。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合法收养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违法收养子女的,不纳入特别扶助范围。再婚夫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
婚姻也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不幸结束婚姻,我们要有勇敢面对的勇气。关于离婚后独生子女证归属,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欢迎私信或留言,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给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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