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经常收到关于离婚问题的咨询,其中有很多夫妻都伴随着子女抚养权的纠纷。对此,北京资深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做出了分析:
婚姻生活并不仅只有开心和幸福,它也会夹杂着各种酸甜苦辣。夫妻两人在婚姻里有些磕磕绊绊是在所难免的,这时双方必须相互理解和包容,不断地磨合。日常生活,许多夫妻面对柴米油盐般的日常生活都会发生一些磨擦和争执,假如一桩桩、一件件的小事不加以解决,长此以往,总会压垮这份感情,最终造成离婚的结果。
离婚时,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分配子女抚养权,根据易轶律师的办案经验,很多夫妻都在离婚时因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纠纷,那么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分配呢?
易轶律师介绍,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方式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以上内容就是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的易轶律师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的相关介绍。为了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夫妻双方应该谨慎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以对孩子成长最有利为前提条件,如有疑问,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创始人,从业14年,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可以进行免费咨询。
【关键词】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离婚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