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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12-26 10:30:55

  有人说,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围城外的恋人,每天甜甜蜜蜜,总能忽略对方的缺点,放大优点和长处。而婚姻与恋爱相比,更多的是柴米油盐堆积起来的现实,在围城之内,曾经闪闪发光的爱人总会有暗淡的时候。所以结婚以后,要明白自己身上承担着一份责任,不能只盼望婚姻中充满浪漫,要学会经营婚姻,和妻子/丈夫一起面对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互相扶持,才能感受到婚姻带来的温暖。

  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无缘白头到老,使双方的感情千疮百孔。最终走向了离婚。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处理财产、债务、子女等问题,其中,子女一般是父母最在意的。有很多朋友向北京离婚律师咨询过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费数额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通常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以上就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北京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协议书抚养费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是人生大事,在拟定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协商清楚,如果出现争议,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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