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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能强制执行吗?北京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1-03 14:25:53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实际生活中,有的人在离婚以后不按规定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能否强制执行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北京离婚律师对此做出了介绍。

  如果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应区别对待,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调解或判决明确记录子女抚养费金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则需要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可以根据有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将采取一切措施。只要对方名下有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法院就可以查询询并在第一时间冻结对方的账户。这些账户一旦进入账户,人民法院就会收到银行的通知,可以及时扣除并支付给起诉人。

  此外,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即将对方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只要对方拖欠,法院就会采取这一措施。法院不采取的,作为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限制其消费。

  此外,如果对方仍是不付款,可以自己动员社交网络,了解对方现在在做什么,在哪个单位工作。如果能锁定他的工作单位,向法院报告财产线索,法院可以立即向他现在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函,然后单位可以从他的工资中扣除。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的北京离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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