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遗产继承

新婚姻法遗产继承之遗嘱的效力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5-10 15:40:59

  遗嘱的种类繁多,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正遗嘱。各自的生效条件也是不同的。以下就对新婚姻法遗产继承对遗嘱的效力作简要概括。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进行录音录像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般情况下,在制作录音录像遗嘱时应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见证人的个人信息部分亦应逐一明确并录制,以及年月日。

  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设立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用其他形式的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当然失效,而不论遗嘱人是否重新订立遗嘱。

  6、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同时新婚姻法遗产继承还规定了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且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遇到继承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