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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解答:遗嘱中未提及的财产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8-24 14:48:36

  根据《继承法》,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者多人。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的分配一般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具体来说,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的。但是,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不得分割或减少。

  网友询问:

  对于遗嘱中未提及的财产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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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解答:

  遗嘱人未立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遗嘱人所留的财产进行分配,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无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在法定继承中: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但如果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易轶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迄今为止,已执业10年,10年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已带领团队办理过30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目前,北京家理律师事务已为超过100000人提供了免费的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办理婚姻家事案件3000余起,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业界知名度最高的婚姻家事专业化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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