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至今,作为女儿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作为儿媳能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呢?下面就由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进行综合说明。
一、儿媳是否有权继承孙某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如果是尽了赡养义务的,那么就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二、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可知,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同时,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实践中,对于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十分谨慎。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具体来说可以是给付老人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日常生活中经常给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送医以及陪护照顾等等。
其实,无论是丧偶儿媳,还是丧偶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个规定直接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多重意义。一是更加能促进家庭内部互帮互助,团结和睦,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二是符合我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三是这一规定更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最后,易轶律师提醒您:其实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是不能作为公婆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但也有例外的情况,若在丧偶之后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视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在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作为丧偶的儿媳也是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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