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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继承,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1-09 11:05:28

  很多人都经历过房产继承的问题,很多人在继承过程中并不顺利。财产分割本身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涉及到个人利益,每个人都希望最大化利益。

  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但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继承遗产时,其他人对遗嘱继承有争议的,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其他人有权提出不同的意见。那么,如果房屋继承有遗嘱,但其他人不配合,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

  首先,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原因,尾部必须签名或加盖公章。

  其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国证.结婚证等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作为原告,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在继承过程中发生纠纷是很常见的,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最好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以保护其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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