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遗产继承通常是发生在家庭内部,而有些家庭情况较为复杂,在遗产继承时可能会产生一些有争议的问题。
例如最近遗产继承律师收到这样的咨询:小明是未成年人,小明的母亲因车祸去世,母亲的一部分遗产由小明的外公外婆,也就是母亲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了,那么外公外婆是否有义务抚养小明呢?
这要分情况来说,如果外公外婆的女儿已经去世,但女儿的未成年子女的父亲还没有去世,那么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由其父亲承担。如果外公外婆的女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父亲都已经去世,那么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如果外公外婆的女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父亲都已经去世,那么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如果女儿去世但其未成年子女的父亲还没有去世,那么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由其父亲承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应当由其父优先承担抚养义务。
另外,遗产继承是一个涉及面广、很容易存在争议一项工作,当大家面临遗产继承时,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建议事先找律师进行咨询,将细节都考虑到,以免产生家庭纠纷,破坏家庭关系,也能更好的守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