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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房屋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08 14:51:06

  中国人最为重视血脉传承,但在现代社会,重组家庭越来越常见。那么,在房产继承中,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是否如亲生子女一样,可以顺利继承继父或继母留下的房产呢?北京房屋继承律师免费咨询。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另,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具有继承继父母房产的权利。不过我们再次提醒,以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继父的房产。但如果是在被继承人有继子女、又有亲生子女的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时继子女是否仍然与继父或继母维持着事实上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继承法这一块,可不是简单地按继承顺序进行,大家不要太想当然了,很多情况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因此,易轶律师建议,继子女在年幼时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长大后要记得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否则在法律上是具有继承风险的。

  易轶律师是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以为1000+当事人解决过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带领资深律师团队,实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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