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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弟弟是领养的,能继承父母遗产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09 10:26:11

  领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遗产继承这件事可能会发生在每个家庭中,也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那么在处理遗产问题的时候,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这也会影响到继承权力以及继承的比例等等。例如有些家庭中的子女不全都是亲生子女,可能会有领养的孩子,那么当父母去世后,领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呢?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他们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养子女对于养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首先,养子女对养父母财产的继承有一个前提,即双方已经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收养的成立需要满足收养法关于收养的基本条件,并且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但现实中养子女在继承中由于很多原因,在继承中会遇到不少阻力。表现最多的是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未有收养协议的;未办理收养公证的;未办理收养登记的等等。

  这些情况就要根据事实的状况进行了解来确定是否构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如果是事实收养仍享有继承权,所以养父母收养子女时应办相应的收养手续。

  其次,要区分收养、寄养、抚养三者的区别。

  收养是指收养他人之子女为自己之子女,而在法律上视同亲生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此时养子女有继承权。

  寄养又称托养,仅是父母委托他人代其抚养子女,受托人和被抚养的子女之间并不发生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该子女与其父母仍有亲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并未转移,此时被寄养人无权继承被委托人的遗产。

  抚养,即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保护和教育的责任。收养法第17条特别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不适用收养关系。”此时,仍然不具有被抚养人不具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关系到个人的财产利益,同时继承权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力,所以在面临遗产继承中的争议性问题时,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上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有其他关于遗产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易轶律师是家理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北京资深遗产继承律师,从业14年,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如有需求,可以拨打电话或者在线留言,为您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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