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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遗嘱中将财产全部留给妻子,母亲还有继承权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09 11:04:16

  遗产继承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经历过,但是大部分人第一次经历都没有经验,也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且遗产继承本来就比较复杂,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很多时候继承人之间还容易发生纠纷。最近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收到这样的咨询:丈夫生前写下公证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妻子,那么母亲还能继承遗产吗?

  法律解答:在丈夫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丈夫生前写下的遗嘱真实有效,则需要按照遗嘱规定内容进行遗产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遗嘱并不再天然具有所有遗嘱中的最高效力,应以立遗嘱时间在后的遗嘱为准。所以需要确定丈夫是否留有多份遗嘱,遗嘱是否真实有效,对遗产的分割是否清晰明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样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母亲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可以依照相关法条和自身实际主张必要的遗产份额。具体情况可以免费咨询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由于每个家庭具体情况不同,所以遗产的分配和处理方式也不同。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也需要参考实际情况,要看具体的证据。

       以上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有其他关于遗产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易轶律师是家理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北京资深遗产继承律师,从业14年,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如有需求,可以拨打电话或者在线留言,为您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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