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配偶,也就是说夫妻之间互相有继承权。但由于双方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继承时也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法律中关于夫妻双方互相继承遗产的规定有哪些呢?
1、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也就是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的先决条件。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
2、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除了《民法典》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和限制遗产分割份额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干涉或妨碍生存配偶对继承权的享有和行使。
3、夫妻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国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因而当夫妻一方死亡,其现有财产状态多为夫妻生前共有,并非全部是个人遗产。为此,必须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同时确定死者个人遗产的价值和范围,认定和保护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
4、夫妻继承权不受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碍。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和杜绝干涉“寡妇带产再嫁”或干涉“上门女婿带产再婚”等侵犯夫妻继承权的现象。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一方意外去世后,配偶被去世一方的亲属非法剥夺遗产继承权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全力,但依然有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以及维权意识而丧失继承权。遇到这类问题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疑问可以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