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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婆婆去世,名下房产儿媳能继承吗?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讲解儿媳的继承权问题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28 10:54:18

  遗产继承是生活中经常被提到的一个话题,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对于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并不了解,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所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很多人会有疑问,公公婆婆去世以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继承权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表示,丧偶儿媳是否对公公婆婆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以及尽到多少赡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为了弘扬鼓励美好道德品德,同事以示公平,法律也规定了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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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怎样才算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呢?

       1、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首先包括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费,如果老人没有住房,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

       2、除了物质上的帮助,对于身体不好、没有自理能力的的公婆应给以照顾、扶助。除此之外,对于老年人精神上给予慰藉亦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丧偶儿媳不能证明自己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就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除非公婆订立遗嘱明确规定房产由儿媳继承,否则儿媳没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会牵涉到的人比较多,如果有遗嘱就简单一些,可以按照遗嘱里的内容来分配,但是没有遗嘱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这就可能会包括多名继承人,会容易产生财神纠纷。必要时一定要咨询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被剥夺。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实践中关于遗产继承存在很多种不同的情况,具体法院如何判,还得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果你有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联系我。我是易轶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也是有15年经验的婚姻家事律师,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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