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财富管理

老公偷偷借的钱,妻子离婚后要一起偿还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07 13:52:55

  老公在外面欠了钱,债主拿着借条找我一起还?不知情的我应该负责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北京专业财产分割律师免费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债共签”。同时,若举债时夫妻双方无“共签”,但有情形表明配偶一方在事后有追认行为的,如配偶一方以书面或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追认债务,或者以自己名义还款等其他方式表明追认债务的,亦应认定构成夫妻共同借款。

  此种情况下,该意思表示实质是夫妻二人作为债务人对于债务承担进行的内部约定,该约定能否对债权人产生约束力还得视债权人是否知情或同意而定。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会知悉二人离婚的具体情况,故该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发生大额借款时,出借人如要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归还借款的责任,应要求借款方的夫妻二人在借条等相关凭证上一起签字,即“共债共签”。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易轶律师提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作为债权人向外借款时、需要债务人配偶共同承担债务的,一定要注意在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时要求债务人配偶共同签字;如果作为债务人配偶,在被债权人追索时,要考虑自己对该负债是否知情、对该负债是否予以追认、该负债是否用于日常家庭生活,以此抗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被莫名负债。

  易轶律师是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以为1000+当事人解决过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带领资深律师团队,实战经验丰富。

  想要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