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财富传承面临着产权保护不足、继承纠纷高发、婚姻关系变动、家族企业治理机制缺陷、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混乱、税收政策变化以及传承意识淡薄等现实困境,应进一步强化新型产权保护。那么家族财富的传承有哪些影响和变化?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进行说明。
继承的形式和规则
继承方式包括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和法定继承。继承之初,遗产是按顺序分配的。继承方式不同,主张权利的方式和期限也不同。
特殊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六十日内接受,超过期限的视为放弃继承。《民法典》在尊重民事主体真实意思、引导善的基础上,完善了对死者的宽恕制度。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种行为包括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
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原谅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三,增加新的遗嘱形式,修改遗嘱的效力规则。
现行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自书遗嘱、书面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时,工作人员一般会特别说明,如果要变更遗嘱,必须到公证处来办理,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自书、手写、录音或口头遗嘱是不能撤销或变更的。
这部民法典在遗嘱形式上增加了“印刷遗嘱”,将“录音遗嘱”改为“录音遗嘱”,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如果有几份遗嘱(无论形式如何),如果内容冲突,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第四,完善代位权制度。
继承开始时,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民法典》实施后,赋予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的权利,继承人范围扩大。
第五,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近年来,遗产纠纷诉讼呈上升趋势。《民法典》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以确保遗产的顺利、规范处置。遗产管理人可以是选定的遗嘱执行人,也可以是选举产生的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需要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依法分割遗产等。,并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收取报酬。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债权债务比较复杂,委托专业人士处理会比较顺畅。
不及物动词家族财富传承的常用工具
在梳理了遗产继承、遗嘱等规则后,简单介绍了家族财富中常见的继承工具。
易轶律师提示:每个家庭对家族财富的传承都有不同的需求。在“建设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理念下,家财传承不仅仅是物质的传承,更是精神和家风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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