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财富管理

如何将婚前财产妥善转移给婚姻的另一方所有?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06 15:44:20

  通常来说,夫妻双方生活了多年以后,都会积累或多或少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一旦准备离婚,就必然会面临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如何将婚前财产妥善转移给婚姻的另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财产约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

  2.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

  3.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合法所得,可以自由地确定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财产作约定处理。

  4.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

  5.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往往是对夫妻财产制进行选择的约定,对夫妻财产关系产生一般性、普遍性的约束力,其效力大多会及于夫妻财产的全部。夫妻财产赠与的约定是夫妻双方对于个别财产的单独处分,具有一次性、个别化的特点,其效力不及于其他未经特殊处分的财产。前者的目的在于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后者的目的在于改变一项特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并不涉及财产制的选择。

  最后,易轶律师想说的是:双方约定一方将婚前个人所有的商品房赠与给另一方,根据上面的分析,双方是对个别财产的单独处分,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并且经过公证后,有关的当事人是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故应当按赠与合同公证办理较为妥。

  综上所述内容夫妻财产纠纷相关表述,如果您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联系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