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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你支招,遇到一方离婚诉讼不同意怎么办?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5-06 17:26:15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离婚证,实践中也有部分地区允许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北京地区起诉立案时常规需准备的材料有:(1)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3)起诉状三份;(4)被告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那么遇到一方离婚诉讼不同意怎么办呢?事实上每个人都有选择婚姻的自由,因此没有离不了的婚,但是如果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第一次一般是不予以判决的,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因此,如果想快速离婚,建议充分准备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一般来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有关于一方离婚诉讼不同意的疑惑,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彻底摆脱婚姻带来的阴霾,尽快开启未来的全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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