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有一些不幸的朋友遭遇过家庭暴力,家暴对受害者来说是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而施暴者永远依靠极端的思维考虑问题,一次之后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有人在怀有身孕的时候也会被打,那么家暴孕妇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判刑呢?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易轶律师提醒,婚姻中出现家暴是非常可怕的,对受害人的心理和身体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在婚姻生活中,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必要的时候寻求他人的帮助,建议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及时咨询律师,北京家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北京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有北京著名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坐镇,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合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