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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受精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01 09:52:52

  因患有不育症等原因,致使夫妻无法通过正常的自然受孕方式而生育子女,有一部分夫妻会选择领养子女,还有一部分夫妻会选择进行人工受孕从而繁育后代。那么人工受精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详细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人工授精的子女依法享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人工授精的子女未出生前,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剥夺其继承权。在其出生后,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要为人工授精的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 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人工授精单方反悔能否使得人工授精协议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签字同意医院对女方施行人工授精手术,后来男方反悔并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表明不要这个孩子。男方并没有征得女方的同意,男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人工授精这一民事法律行为,人工授精协议书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能否通过遗嘱的方式剥夺人工授精子女的继承权?

  当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孩子尚未出生,遗嘱中涉及未保留必要份额的部分无效。被继承人去世后孩子顺利出生,因未成年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之后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后,易轶律师提醒大家:人工授精的子女依法享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人工授精的子女未出生前,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剥夺其继承权。在其出生后,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要为人工授精的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以上内容为遗产继承相关问题说明,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联系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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