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来说,婚姻家庭已经成为了人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如今的婚姻和往日不同,当今社会,时过境迁,旧社会的枷锁已然被打碎,每个人都有婚姻自由,不再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矩。也正因为这样,现在很多人的婚姻生活都会发生“裂变”,比起从前的包办婚姻,在自由恋爱后结婚的夫妻当中,有很多都以无果而告终。最主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夫妻双方都不懂如何经营婚姻。如果这段婚姻注定无望,那么离婚未必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房产分割的问题,由于每对夫妻在买房的时候情形不同,房产证上的名字在婚内也很有可能发生变更,所以离婚时出现的问题也多种多样。那么如果男方将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的时候还能要回来吗?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北京资深离婚律师为大家做出了介绍:
1、若您双方是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完成了房屋过户行为,在离婚后无法要回该房屋;
2、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其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女方的行为是一种对房产加名或者更名的行为,这并不能改变房屋归两人共同共有的法律状态,离婚时该房屋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离婚时没有具体分割,离婚后是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的。
补充:若您双方在婚内签署了婚内财产协议,并已经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过户了房屋,则离婚后无法要回房屋;
所以,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双方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发生纠纷是非常正常的现象,这时候要及时了解相关的规定,当然,也可以咨询北京资深离婚律师,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离婚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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