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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轨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0 15:22:58

  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出轨现象时有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有的配偶选择原谅和好,有的选择离婚。当选择离婚时,可否向出轨一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针对于这种情况,北京著名婚姻纠纷律师进行说明。

  离婚由于一方当事人同意分居而分居的两种判决。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由夫妻双方决定。如果夫妻双方难以就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他们只能将案件提交法院,并通过法院裁决进行分割。

  1、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基于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

  2、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根据现行婚姻法,损害赔偿只有四种类型: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对于一方婚外情,有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离婚时财产分割不损害过错的有关规定。

  现实社会生活中,婚内出轨对配偶造成的伤害往往不亚于其他。因此就出现了不少当事人在找律师时,提供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本以为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结果却被告知,这些研究证据能力不仅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甚至已经不能发展作为在财产上多分一点的法律理论依据,因为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进行相关的条款。这也直接导致在对婚外情离婚案判决中,共同管理财产问题往往需要还是均分,除非对方自愿选择放弃。

  易轶律师提醒大家,不忠不会影响孩子的监护权。该法考虑了双方的各个方面的情况,根据哪一方面的原则,孩子的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成年人的情感纠葛并不能决定谁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所以婚外情并不一定影响谁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上述内容为离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说明,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联系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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