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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4 15:43:09

  近年来,关于继承纠纷案件快速增长,而相关当事人是否享有继承权是很多案件争议的焦点。那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呢?哪些人享有继承权呢?下面由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进行说明。

  提到继承人的范围,大家可能第一时间想到自己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其实继承人的范围比大家理解的范围是要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

  1、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除了生父母外,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丧偶儿媳或女婿,对配偶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话,也要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司法实践中,针对养子女、养父母享有继承权争议相对少些,但对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权常常存在争议。

  所以,除了我们通常了解的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外,养子女、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对配偶父母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法院对继子女、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继承权认定的标准,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的时间、经济上供养以及情感上的连接等。若被继承人在生前未安排好遗产分配事宜,家庭成员之间往往容易引起争议,甚至对簿公堂。

  因此,这里易轶律师建议大家根据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做好财富传承规划,提前借助遗嘱、赠与等方式结合保单、保险金信托等金融工具做好财富的定向传承,避免引起家庭内部纷争。

  上述内容为遗产继承顺序相关书写,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我们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进行详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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