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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时口头约定了财产分割,算数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03 11:07:47

  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感情上的变化,有的也因此走向了离婚。离婚时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分割情况,也有些夫妻没有形成书面协议,只是有一个口头协议,但是这样就难免会出现以后一方不承认的情况,那么离婚时口头约定的财产分割算不算数呢?如果对方不承认了怎么办?

  实践中,这样的情有很多,很多人认为即便是离婚了,以往的情感也还是真的,所以应该有最基本的信任,也就没有形成白纸黑字的书面协议,仅以口头形式约定。但是谁也无法避免一方不认账的情况。

  北京离婚律师表示,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分割,双方在离婚前做财产分割约定,并将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即使事后一方对此有反悔的,也必须按照分割协议处理。

  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撰写协议书,并做律师见证。

  2、以口头形式约定财产分割,双方事先口头约定了财产分割,那么在离婚时,即要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并且,即使最终起诉到法院,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口头约定的财产分割,只要在分割时一方不认账,除非另一方能找到其他证据证明有此约定的存在,否则很难继续按照口头约定的方式分割财产,就算是去找法院处理,也会认定为双方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

  因此北京离婚律师建议大家,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约定的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影响实际分割情况。不想写协议的也可以选择录音,保留录音原件,到时候对方不承认可以提供证据。

  为了避免离婚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大家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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