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婚姻专栏

  房产继承可以隔代继承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06 14:03:50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房产继承可以隔代继承吗?关于这个问题,北京资深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可以隔代继承的,继承方法是设立遗嘱。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隔代继承人,也就是孙子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房产。继承房产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房产继承可以隔代继承的,房产隔代继承方法是设立遗嘱。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的,指定隔代的亲属,即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易轶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易轶律师是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以为1000+当事人解决过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带领资深律师团队,实战经验丰富。

  那么继承房产应该怎么交税?

  1.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按总价减去原购买成本的20%征收,如果该房屋从已故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开始,已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内容为遗产继承相关表述,想要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


婚姻专栏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