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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对方怎么处理?北京离婚律师解答。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09 16:20:40

  因为离婚会牵扯到很多法律问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那么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对方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时一方找不到对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或者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后易轶律师想说的是:当婚姻出现问题,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如果选择逃避,不出庭应诉,现实不会因为你的逃避而发生改变,躲起来、不配合,并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被受到拘传等强制措施。作为成年人应理智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离婚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被告应以积极的态度按时到庭,向法官阐释自己的主张,让法官全面了解案情,才能更快地化解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易轶律师是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以为1000+当事人解决过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带领资深律师团队,实战经验丰富。

  综上所述内容为离婚诉讼相关问题表述,如果您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联系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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