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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联系不到对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24 14:59:22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面对不幸福的婚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敢于放手。我国具有婚姻自由,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有自己做主的权利。但很多时候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甚至干脆找不到人,也联系不到对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联系不到对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北京离婚律师告诉大家,在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原告方可以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如果联系不到对方,那么立案后法院的做法如下:

  1、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2、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3、法院开具公告送达的单据,由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需要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4、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另外,法院也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关于离婚财产、离婚子女、遗产继承等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可以联系我进行免费咨询。我是易轶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也是有14年以上经验的婚姻家事律师,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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