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越来越开放,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涉外婚姻是现在一个十分常见的事情的,然而,有时候我们会不小心吧东西弄丢了,对于涉外结婚证补办的办理流程,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涉外结婚证补办流程有哪些?下面由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进行解答。
一、涉外结婚证补办流程
1、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 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以及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如果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涉外结婚有哪些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1、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在此,易轶律师提醒大家: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2、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由此可见,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以上就是有关涉外结婚证补办流程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联系我们相关婚姻律师,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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