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涉外婚姻日益增多,跨国婚姻开始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语言饮食、文化习俗等均有不同,夫妻在相处过程中极易发生冲突,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却发现困难重重。当夫妻二人选择离婚时,涉外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流程?接下来由北京专业离婚律师进行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依据当地的手续办理即可,一般不存在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涉外离婚需要考虑法律适用、确定管辖法院、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等问题。
一、双方都是外国国籍
1、如果双方在国内都具有经常居住地,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2、若是一方在国内具有经常居住地,另一方不具有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一方起诉离婚,可在自己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不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一方起诉离婚,可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3、双方都不具有经常居住地,原则上我国法院不予管辖。
二、一方是外国国籍,一方是中国国籍
外国籍一方起诉离婚,可在中国籍一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中国籍一方起诉离婚可在外国籍一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上海涉外抚养权纠纷或者若外国籍在国内不具有经常居住地,则在中国籍一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三、双方都是中国国籍
双方都是中国国籍想离婚,这要看双方是否在国内,如果双方都在国内居住,一般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根据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来起诉离婚,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办理立案就可以了。
四、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易轶律师提醒您:涉外婚姻离婚因为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内容相对比较复杂,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予以帮助。
以上内容为涉外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解答,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的,专业涉外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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