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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婚姻律师的这篇文章告诉你涉外离婚的诉讼流程。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10 17:41:47

  越来越多人跨越国际建立婚姻关系,但是在这部分人中,也会出现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情况。那么涉外离婚的诉讼流程又是什么样呢?下面由北京婚姻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涉外离婚流程:

  第一步: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对于当事人进行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相关法律关系文书,若被退回,初步研究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控方或法院应向有关部门收集对方失踪或失踪的佐证证据,进一步确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不能直接送达;第四步: 由法院在布告栏和相关媒体发布公告,送达公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不及时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应当在公告中予以通知。

  国内案件公告期为60天,国外案件公告期为6个月。

  第五步,公告到期,视为送达,缺席听证和判决。离婚通常是最后决定的。

  二、涉外离婚诉讼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境外(不含港澳台)形成的身份关系相关的证据材料需要公证,而在境外形成的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只需要公证。

  2、找指定机构翻译

  上述证据经过公证后,还要到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由于不同省份的不同法院有不同的指定翻译机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到当地的法院网络找到指定的翻译机构。

  3、确定管辖法院

  上述程序完成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虽然案件不同,但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在特殊案件中,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4、法院立案

  确定自己管辖人民法院后,当事人便可以通过带着原告的身份进行证明、起诉书以及企业相关的证据使用材料去法院立案。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如果起诉书写得不合格,或者其他证据主要材料有问题,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5、诉讼程序

  法院受理案件后,涉及送达、听证、判决等具体诉讼程序。

  易轶律师温馨提示:涉外诉讼因为双方可能居住较远、文书送达难等情况而使得诉讼周期较长,程序相对复杂。因此在必要时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事务,节省精力与时间。

  以上是关于涉外离婚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行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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