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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12-01 11:08:07

  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的,需要对财产分割、债务债权、子女抚养等离婚事宜做出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出来。最近,我们的北京离婚律师收到了这样的咨询: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在现在这个社会,公证已经成为了大众心理普遍认可的一道有公信力的程序,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否有必要公证也成了很多人考虑的一个问题。下面,北京离婚律师来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事实上,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并且双方凭借离婚协议拿到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

  如果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其证据的证明效力会更强。

  所以,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律师表示,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双方可协商进行,如果双方觉得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北京离婚律师,避免在不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造成自身权益受损。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专业的婚姻律师团队,如有需求,可以随时联系北京离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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