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离婚律师介绍,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也会考虑孩子目前是跟谁生活的。具体而言: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分配原则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 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当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分配抚养权时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当子女抚养权判给夫妻一方以后,一般是由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协议离婚时抚养权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考虑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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