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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讲解没有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的几种情形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13 15:11:53

  每个人都具有婚姻自由,当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就可以提出离婚,结束夫妻关系,若双方对离婚都表示同意,且能够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的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选择协议离婚。若无法协议成功,就可以到法院发起诉讼离婚的请求。

  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想离婚的时候,发现当初没有领结婚证,或者多年以后结婚证丢失了,也可能是处出于其他原因找不到结婚证了,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理离婚登记呢?离婚律师为大家讲解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要分情况来定:

  第一种情况:夫妻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要提供一份关于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当事人除了要提供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还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情况:夫妻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但是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把结婚证拿走不给的。

  1、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是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

  2、婚姻当事人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但是婚姻档案不能外借,仅限于当场阅读,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要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才有效。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

  第三种情况: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分情况处理:

  ①1994年2月1日以前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②1994年2月1日以后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请求离婚,那么一般会被告知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再申请离婚,或者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如果当事人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而且是要求对当事人因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子女抚养纠纷问题的解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律师表示,离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种意外情况,双方之间发生离婚财产纠纷或子女纠纷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不要着急,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再考虑下一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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