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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三部曲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03-29 17:06:00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合意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的流程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

二、等待民政部门核实

民政部门会对双方离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双方是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下同意协议离婚的。

三、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经核实夫妻双方系自愿协议离婚的,在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三十天内,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经过30天冷静期后仍要求离婚的,民政部门会准予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发给离婚证。

易轶律师提示大家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准确写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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