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离婚财产

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2-12-09 15:05:09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一般都是争议的焦点问题。但是财产分割问题不仅存在于城市中,在广大农村地区还是存在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那么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在线咨询。

  对财产问题,一般都是进行平均分配,夫妻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因为新的婚姻法内容有诸多与过去的婚姻法有所差别。尤其是在离婚财产分配方式上出现了很大的差别。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若达成不了一致意见,且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由法院按照婚姻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只要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约定其他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历来是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在双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以适用2、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

  且《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看出,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主要由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构成。在法定财产之下,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个人财产以外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予以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若是婚后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这算是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只作为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予分割。如若是一方赠予另一方财产的,只要房子未过户,在离婚的时候赠予方如果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而不予分割。

  易轶律师提示:新婚姻法的颁布很好地保护了个人财产,侧面也表达了不鼓励人们动歪脑筋想要通过结婚离婚获得财产,新婚姻法更加保护了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

  上述内容为农村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书写,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我们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北京婚姻财产分割律师进行详细的探讨。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