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发展飞快,越来越多的人禁不住诱惑。而第三者的介入也成了婚姻“杀手”。当夫妻两人在离婚冷静期是出轨,对方是否可以多分财产呢?北京婚姻财产咨询律师免费咨询。
一、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制度是法律为了预防现实中的冲动型离婚而设置的。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后,离婚冷静期出现。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前述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是发生在登记离婚的过程中,而且是以夫妻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为前提的,离婚协议依法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即:在登记离婚前,双方应当已经对财产的分割做好了分割协议,才会产生冷静期,也就不存在冷静期出轨是否能多分财产的问题了。后期如果各方再次去往民政局确认离婚,就宣告了婚姻关系的结束,而且没有财产分割方面的矛盾。
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可以在离婚后请求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要求在离婚的时候未被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应当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
最后,易轶律师提醒您:希望每个人都不要遭遇配偶出轨,如果实在不幸遇到了,我们就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并不是为了伤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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