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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多久会冻结银行卡?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15 14:23:25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多久会冻结银行卡?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进行详细的说明。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一、当事人 申请财产保全 应当具备的条件: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4.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5.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7.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三、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以下几个措施来进行:

  1.查封一般是对不动产或权利实施的就地封禁措施,不允许任何人对财产状态作出改变。如查封房产,查封银行账户、投资账户等。2.扣押一般是对动产及权利凭证采取的提取、扣留措施,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行控制管理。如扣押涉案的设备、贵重物品、 房屋产权证 等。3冻结一般是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权利作出的暂时停止交易的措施。如冻结银行存款账户、冻结股票、基金账户等。

  离婚财产保全步骤是: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对保全裁定的复议;保全结案。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内容离婚财产纠纷相关问题表述,如果您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联系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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