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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能再次提出财产分割?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20 15:53:42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基础有婚姻关系,所以夫妻离婚时,这种特殊的共同关系不复存在,需要分割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是否能再次提出财产分割?针对于这个问题,北京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免费咨询。

  离婚时一致同意不得分割的财产。在离婚的情况下,配偶双方应自愿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应受到法律的尊重,并应继续由配偶双方共同拥有,如果分割的条件得到满足,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分割请求,没有消灭时效。

  藏匿、转让或出售财产。离婚后,当事人发现对方隐瞒、扣留、转让、变卖、销毁、伪造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应当在发现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之日起三年内提起。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方违约的财产。当事人违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欺诈或者胁迫行为的,可以要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并重新分割。但是,离婚协议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行使,一年为法定的免责期限。

  离婚时不具备分割技术条件的财产。当事人在离婚时,共同管理财产制度尚不具备不可分割发展条件,所以我们暂时不能通过分割,当分割条件已经具备时再提出中国分割请求。例如,尚未研究取得房屋产权证,这种社会情形下法院不会对该房屋分割,只能等分割条件以及具备时,由当事人协议分割或起诉再行分割。此种情形,理论上也属于无诉讼时效时间限制,因为企业双方仍是共有精神状态。

  一方违反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的,另一方可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起诉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例如,从一方向另一方转让房屋、车辆等,交付房地产,支付现金等。

  易轶律师温馨提示,在离婚的情况下,被遗漏的配偶财产仍然由双方共同分享,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次要求分割财产,而且被遗漏的财产没有消灭时效。

  综上所述内容是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想要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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