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如何分割?对于同居的男女双方来说,两人在财产方面必然会产生多多少少的关联和混同,无论是否结婚,在分开的时候都极有可能出现财产纠纷,下面北京离婚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2)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3)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的除外。
二、婚外情所涉赠与应如何处理?
1)有配偶者赠与或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
2)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
三、男方发现抚养多年的子女并非自己亲生,可向对方主张损失吗?
可以。女方故意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男方请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应予支持。
以上内容是北京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的内容,并且围绕离婚财产问题做了一些扩展性回答,如有其他关于婚姻的疑问,可以随时拨打下面电话免费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北京离婚律师,为您进行免费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