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13240154941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执业13年已成功办理1000+案件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业务 > 离婚财产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返回列表 来源:易轶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13 16:00:03

  一、起诉离婚要记住这5个关键时间点

       起诉离婚时夫妻离婚时常用的方式,毕竟是打官司,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的,下面北京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5个起诉离婚时的关键时间点,帮助大家梳理诉讼离婚的流程。

  1、立案时间:律师将起诉状交给法院后,法院会有7天的审查时间,通过后会向你签发缴费通知书,缴费以后才算正式立案;如果是网上立案,则会收到缴费的短信通知。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就会按撤诉处理,撤诉后,原则上只有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

  2、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时间:法院通常会在立案后5日内送达起诉状的副本;

  3、答辩期:被告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就算对方不提交,也不会影响开庭时间;

  4、送达传票的时间:一般最迟会在开庭前三天送达传票,传票的送达时间法院会自己掌握,有时也会和起诉状的副本一同送达;

  5、上诉期: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如果超出时限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

  二、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夫妻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就相当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第二,婚姻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的,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少分财产。

  第三,负担家务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的义务,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家务补偿。

  第四,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时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诉讼离婚时需要大家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如果你们之间的情况比较复杂,并且伴随离婚财产等纠纷,那么最好找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忙做出分析和规划,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易轶律师

服务热线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