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涉外起诉离婚?涉外离婚真实案例介绍

  案情简介: 

  本案中,张某与汪某系经同事介绍认识,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育有一女、一子。为了建造更好的家庭生活,自2015年起,张某便前往墨西哥工作,期间仅回国几次,双方聚少离多长期处于异国分居状态。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原告张某便一直居住在墨西哥,双方分居至今。由于双方婚后很少共同生活,长期缺乏对彼此的陪伴与照顾,也无法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长此以往,夫妻感情淡然冷漠,婚姻最终流于形式。原、被告双方曾就离婚一事几度协商,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能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

  辩护策略:

  基于以上案件事实,家理律师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终该案由在国内的汪某住所地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管辖。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虽然当事人一方远在异国他乡,但家理律所的周律师用网络拉近了距离,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在遵循“硬性”法律程序的同时,践行柔性司法理念与人文关怀,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张某的诉讼权利。

  判决结果:

  张某提出的请求离婚、主张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等三项诉讼请求,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积极、主动地与对方组织多次调解,通过有效的庭外谈判,最终为我方当事人张某争取到合法权益,调解结果满足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家庭本应是夫妻相互安慰的港湾,男女双方组建家庭为了共同的家庭目标努力打拼本应是美好的事情,然而,现实有时却事与愿违。家庭中一方选择到国外打拼,到头来却与家庭分道扬镳,个中缘由引人深思。

  涉外诉讼离婚比普通的离婚更加复杂,最好咨询专业的涉外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如何进行涉外离婚?涉外离婚必须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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