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夫妻婚后育有一女王一,一子王二。1983年,老王夫妻和大女儿王一三人向所在地的大队申请50号院宅基地加盖房屋3间。2020年王二结婚,婚后王二夫妻将原有宅基地房屋推倒重新翻建房屋9间。老王夫妻、王一、王二夫妻一直居住在新翻建房屋内,后王一于2011年结婚,婚后偶尔回家居住,但户籍仍然在50号院。
王二夫妻从2015年起经常因为琐事对老王夫妻进行谩骂殴打,意图使其搬离50号院,王一多次与王二夫妻沟通协商善待父母事宜,也遭到他们的谩骂,老王夫妻和王一无奈之下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范梅博律师、李楠律师承办该案件。家理律师经多次与老夫妻沟通,在了解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向法官详细阐述了50号宅基地的申请由来以及我方对于翻建前房屋的贡献,并且向法官详细描述了我方所要求分家的真实意图就是为了避免遭受谩骂殴打,以便能够安心养病度过晚年,并一并申请对于50号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土地的使用价值进行评估,以便确认各方的贡献公平分割。经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土地的使用价值大于房屋建设价值,综合考虑后法院判决50号院以西的院落归老王夫妻和王一居住使用,并免于支付王二夫妻折价款。
宅基地上房屋分家析产案件,如果涉及到双方之间矛盾特别大,没有共同生活的基础时,在分割房屋时要重点关注分割方案的的可行性,以免案件判决后双方共同居住同一院落,引发新的矛盾。
本案中,家理律师与法院协商确定了将原有院落砌墙一分为二,各自生活相互不打扰,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双方再次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