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订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1019

  自然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分给配偶、子女其他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病危的人,来不及写遗嘱,那么,口头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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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订立的遗嘱,按照法律规定,满足几个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2、遗嘱人有所好转,危急情况解除,能够一书面或者录音等形式订立遗嘱的,那么之前一口头形式订立的遗嘱无效;3、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法律上还规定了有几种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如:1、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意识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如小孩、精神病患者等;2、合法继承遗产的自然人和接受赠予的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父母、子女等。如果老人需要订立遗嘱的,最好采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遗嘱。

  订立遗嘱后,能撤回、变更遗嘱内容吗?

  订立遗嘱是遗嘱人单独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有的人在立完遗嘱后,觉得财产分配不合理,想要撤回或更改遗嘱内容,那么,订立遗嘱后,遗嘱人能撤回、变更遗嘱内容吗?

  自然人有权订立遗嘱,同样也有权撤回或者变更遗嘱内容,立了遗嘱又后悔了,遗嘱人可以撤回遗嘱的全部内容,所立的遗嘱自然就没有法律效力了,也可以修改遗嘱的部分内容,没有修改的其他内容依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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